具備資格
以下條件擇一符合即可:
1.未婚的台北市市民(其中一方設籍於本市,以戶籍登記資料為準)。
2.在台北市工作或就學的其他未婚民眾(其中一方須提出在職證明或在學證明)。
★本活動不限性傾向,同志伴侶得報名參加。
福利內容
1.新人講習會:雙方務必準時參加,並全程到場,如無故缺席者視同棄權,將取消參加婚禮資格。
★講習時間:108年2月22日(五)19:00~21:00
2.名額:60對。
3.活動地點:花博公園舞蝶館。
4.報名時間:108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5.活動時間:108年3月10日。
6.婚禮當日務必準時報到,並穿著正式西裝或禮服(請自行準備),特色民俗禮服亦可;如有特殊主題婚禮請著本局所指定之服飾,婚禮當日妝請自理。
應備證件資料
1.報名表(表格可向各區公所人文課索取紙本或至民政局聯合婚禮網站下載)
2.雙方最近2年2吋半身相片各1張(供辨識人貌之用)
3.雙方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提供現場查驗)
4.雙方溫馨小故事(文體不拘、字數不限)
5.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6.外籍人士請附護照影本及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未婚婚姻狀況證明文件與中文譯本
7.雙方皆未設籍臺北市時,以申請人其中一方於本市就業或就學者資格申請參加者,需檢附在職證明或在學證明。